尊重廠商,就是幫助自己--像我這樣一個經辦54
「尊重專業」這四個字大家都耳熟能詳,但是根據我的觀察,其實多數的人未必真的能夠做到;而之所以沒能落實這個口號,很可能是因為沒有理解到一件事情:「尊重專業」不只是專業分工上的必然與道德上的應然、更是練達人情世故而利己利人的重要訣竅。
我們都需要專業分工;辦一場公關活動、寫一套軟體、或是拍一支形象廣告的時候,我們都必須與廠商接洽。比如說,當廠商依照我開出的需求畫出了三張海報,我的第一反應是「我這個經辦有東西能往上交差就好」?還是「好醜/普通/好漂亮」?還是「圖片設計的理念/呈現的手法分別是什麼」?
第一種反應當然是很不聰明的。站在道德天秤來看,「受人之託忠人之事」,拿公司的薪水卻混到這種程度,總是說不過去;從利害關係來衡量,對於這張海報一無所知的我往上呈報結果的時候,很可能會被主管打槍;從自我成長的角度來思考,這樣一來,我就完全無法從這個案件中有任何收穫了。
事實上,批評當然比建設容易,而且批評對方的另一層意思就是「自己的想法比對方高明」,所以「怎麼這麼醜/這裡那裡不對勁」才是符合人性的第一直覺反應;在第一時間就覺得「廠商做得真棒」的情形在機率上低得多了。
但是第三種反應,那種「假定我自己完全不懂這門專業,所以想理解為什麼會這樣呈現」的態度,才能讓我們從廠商那邊學到東西。
這當然不是說「不能批評廠商」,而是,在批評廠商之前,至少先問問看:這個成品為什麼這樣呈現?背後的專業考量是什麼?一般來說,廠商總有一定的專業;至少至少,廠商的專業絕對高於我們自己的一知半解。我們又哪來的自信去先入為主地批評人家的專業呢?
就算不管什麼「從廠商那裡學到東西」。不管對於成品有怎樣的質疑,先問這個問題,就能讓廠商感到專業被尊重,有利於建立良性的互動關係,讓接下來的合作更順利。
另一個客觀的事實是:成品與需求總是會有落差,身為一個經辦,當然就是要盡力縮小這個落差。總之我們必須提出我們的看法、再次強調我們的需求。只是,同樣的一句話,也可以有不同的表達方式:
方式一:「你做這個不是我要的,我想要的是OOXX」。
方式二:「我對於事情進行的方式/做出的成果有不同的想法、看法,請問如果我們這麼做/那樣修改的話,專業上是不是有什麼考量?」、「如果照我說的那樣做,可能會遇到哪些困難?」。
前者只是單純地強調我們的需求,後者卻是在強調自身需求的前提之下,再一次尊重對方的專業,請對方以專業提出說明。
當然,對方可能會說出一套理由而拒絕我們提出的修改要求;而,拒絕背後的原因可能有三種:
可能一:基於專業考量。
可能二:單純地想要騙騙這個缺乏這門專業知識的善良經辦,把案子呼攏過去,輕鬆結案。
可能三:出於(廠商不一定方便說出口的)成本考量。
如果是可能一?那就太好了!我們之所以委請專業,不就是因為要避免自己犯傻嗎?廠商給了專業忠告,我們有什麼理由不聽呢?
如果是可能二?其實我們也不會有更好的方法。事實是:雖說出錢的是大爺,但是有許多時候,當合作進行到一半,根本不再是「大爺與奴婢」的主從關係,而是「魚水相幫」的合作關係。每個案子都有截止期限;如果和廠商撕破臉,弄得廠商擺爛、案件逾期、甚至還要對公堂的時候,有誰是贏家嗎?所以,就算明知道對方是在騙我這個缺乏專業知識的傻子,我也應該難得糊塗地假作不知,將計就計地用各種好話軟索高帽子讓對方按著我的方向走去,不是嗎?
總之,廠商之所以這樣做卻沒有那樣做,一定有他的考量;如果能夠給廠商基本的尊重,而且如果成本效益對廠商來說合理,廠商為了賺錢,沒有理由故意死腦筋不肯變通。
通常的情況,就是成本考量了,只是廠商基於商業考量,又未必好意思明講,這種時候,經辦能不能主動拿出誠意來,就成了重要的關鍵。
身為一個小經辦,我們當然沒有什麼「事成之後多付你三成酬勞」之類的權限,但我們還是可以有一些讓廠商感受到誠意的方式:
一、談價格的時候爽快一點:公司有事情必須委外處理的時候,需要的是「快速有效率/品質穩定/價格合理」的廠商 。如果價格沒有不合理,在那邊為了多省一折、5%而和廠商魯半天,在合作之初就讓雙方心有疙瘩,一點都不划算。與所可能導致的種種風險比如說案件逾期什麼的,公司其實不差那一點小錢。何況,省下的小錢其實是省給老闆,但是因此多出來的大麻煩卻是經辦在第一線扛啊!
二、時間多一點:要知道,絕大多數的廠商並不是只靠我們這一檔生意過活。多給廠商一點寬限期,就是為廠商騰挪出「時間」這項寶貴的資源。所以不要輕易地因為「我這邊的長官很急」就逼著廠商趕快弄好給我--站在長官的立場,最好廠商把這件案子當作天下第一大事優先處理,越快越好。就算長官真的很急,我這個經辦也該盡量站在中間潤滑的立場,盡可能訂出一個折衷的時間期限,並且也讓廠商感覺到「這個經辦其實也很願意與我一起合作順利完成這個案子」,而不是「這個經辦這麼難搞,又要快又要好,這個案子真難賺」!
三、付款效率高一點:大公司裡面的行政流程很慢很可怕。我這個經辦能不能夠在案子完成之後,在諸般雜事中盡可能優先處理付款的流程,讓廠商在合法的範圍內早一點收到酬勞?要知道,做生意並不簡單。所謂一文錢逼死英雄好漢;有時候一筆看似不大的費用,卻可能是一家公司續命的週轉金。
四、配套的條件:如果廠商盡力配合。在下一次有機會的時候,是不是願意在合法的範圍內,也讓該廠商有機會優先承做?
以上都是站在經辦的立場來討論與廠商的溝通之道。如果你是一個老闆,你當然不欣賞亂撒你銀子的員工。但上述的這種經辦,並不是在「亂撒你的銀子」,而是「在費用合理的前提內」,幫你快速有效率地買到所需要的服務或產品。如果你是一個有遠見、有魄力的老闆,「少省下一點錢」,卻能夠「換來很高的效率/穩定的品質」,應該是你所樂見的。
總之,身為一個上班族有很多的苦楚,但也有一個好處,就是「拿老闆的薪水來學東西」。比如說,若不是因為公司的關係,我哪裡有機會與拍片的導演、寫程式的老闆、辦活動的廠商接觸呢?我的薪水是老闆發的、廠商的酬勞是老闆給的,如果我能夠從中學到一點眉眉角角,那豈不是更棒了?
點我看《像我這樣一個經辦》全集
我們都需要專業分工;辦一場公關活動、寫一套軟體、或是拍一支形象廣告的時候,我們都必須與廠商接洽。比如說,當廠商依照我開出的需求畫出了三張海報,我的第一反應是「我這個經辦有東西能往上交差就好」?還是「好醜/普通/好漂亮」?還是「圖片設計的理念/呈現的手法分別是什麼」?
第一種反應當然是很不聰明的。站在道德天秤來看,「受人之託忠人之事」,拿公司的薪水卻混到這種程度,總是說不過去;從利害關係來衡量,對於這張海報一無所知的我往上呈報結果的時候,很可能會被主管打槍;從自我成長的角度來思考,這樣一來,我就完全無法從這個案件中有任何收穫了。
事實上,批評當然比建設容易,而且批評對方的另一層意思就是「自己的想法比對方高明」,所以「怎麼這麼醜/這裡那裡不對勁」才是符合人性的第一直覺反應;在第一時間就覺得「廠商做得真棒」的情形在機率上低得多了。
但是第三種反應,那種「假定我自己完全不懂這門專業,所以想理解為什麼會這樣呈現」的態度,才能讓我們從廠商那邊學到東西。
這當然不是說「不能批評廠商」,而是,在批評廠商之前,至少先問問看:這個成品為什麼這樣呈現?背後的專業考量是什麼?一般來說,廠商總有一定的專業;至少至少,廠商的專業絕對高於我們自己的一知半解。我們又哪來的自信去先入為主地批評人家的專業呢?
就算不管什麼「從廠商那裡學到東西」。不管對於成品有怎樣的質疑,先問這個問題,就能讓廠商感到專業被尊重,有利於建立良性的互動關係,讓接下來的合作更順利。
另一個客觀的事實是:成品與需求總是會有落差,身為一個經辦,當然就是要盡力縮小這個落差。總之我們必須提出我們的看法、再次強調我們的需求。只是,同樣的一句話,也可以有不同的表達方式:
方式一:「你做這個不是我要的,我想要的是OOXX」。
方式二:「我對於事情進行的方式/做出的成果有不同的想法、看法,請問如果我們這麼做/那樣修改的話,專業上是不是有什麼考量?」、「如果照我說的那樣做,可能會遇到哪些困難?」。
前者只是單純地強調我們的需求,後者卻是在強調自身需求的前提之下,再一次尊重對方的專業,請對方以專業提出說明。
當然,對方可能會說出一套理由而拒絕我們提出的修改要求;而,拒絕背後的原因可能有三種:
可能一:基於專業考量。
可能二:單純地想要騙騙這個缺乏這門專業知識的善良經辦,把案子呼攏過去,輕鬆結案。
可能三:出於(廠商不一定方便說出口的)成本考量。
如果是可能一?那就太好了!我們之所以委請專業,不就是因為要避免自己犯傻嗎?廠商給了專業忠告,我們有什麼理由不聽呢?
如果是可能二?其實我們也不會有更好的方法。事實是:雖說出錢的是大爺,但是有許多時候,當合作進行到一半,根本不再是「大爺與奴婢」的主從關係,而是「魚水相幫」的合作關係。每個案子都有截止期限;如果和廠商撕破臉,弄得廠商擺爛、案件逾期、甚至還要對公堂的時候,有誰是贏家嗎?所以,就算明知道對方是在騙我這個缺乏專業知識的傻子,我也應該難得糊塗地假作不知,將計就計地用各種好話軟索高帽子讓對方按著我的方向走去,不是嗎?
總之,廠商之所以這樣做卻沒有那樣做,一定有他的考量;如果能夠給廠商基本的尊重,而且如果成本效益對廠商來說合理,廠商為了賺錢,沒有理由故意死腦筋不肯變通。
通常的情況,就是成本考量了,只是廠商基於商業考量,又未必好意思明講,這種時候,經辦能不能主動拿出誠意來,就成了重要的關鍵。
身為一個小經辦,我們當然沒有什麼「事成之後多付你三成酬勞」之類的權限,但我們還是可以有一些讓廠商感受到誠意的方式:
一、談價格的時候爽快一點:公司有事情必須委外處理的時候,需要的是「快速有效率/品質穩定/價格合理」的廠商 。如果價格沒有不合理,在那邊為了多省一折、5%而和廠商魯半天,在合作之初就讓雙方心有疙瘩,一點都不划算。與所可能導致的種種風險比如說案件逾期什麼的,公司其實不差那一點小錢。何況,省下的小錢其實是省給老闆,但是因此多出來的大麻煩卻是經辦在第一線扛啊!
二、時間多一點:要知道,絕大多數的廠商並不是只靠我們這一檔生意過活。多給廠商一點寬限期,就是為廠商騰挪出「時間」這項寶貴的資源。所以不要輕易地因為「我這邊的長官很急」就逼著廠商趕快弄好給我--站在長官的立場,最好廠商把這件案子當作天下第一大事優先處理,越快越好。就算長官真的很急,我這個經辦也該盡量站在中間潤滑的立場,盡可能訂出一個折衷的時間期限,並且也讓廠商感覺到「這個經辦其實也很願意與我一起合作順利完成這個案子」,而不是「這個經辦這麼難搞,又要快又要好,這個案子真難賺」!
三、付款效率高一點:大公司裡面的行政流程很慢很可怕。我這個經辦能不能夠在案子完成之後,在諸般雜事中盡可能優先處理付款的流程,讓廠商在合法的範圍內早一點收到酬勞?要知道,做生意並不簡單。所謂一文錢逼死英雄好漢;有時候一筆看似不大的費用,卻可能是一家公司續命的週轉金。
四、配套的條件:如果廠商盡力配合。在下一次有機會的時候,是不是願意在合法的範圍內,也讓該廠商有機會優先承做?
以上都是站在經辦的立場來討論與廠商的溝通之道。如果你是一個老闆,你當然不欣賞亂撒你銀子的員工。但上述的這種經辦,並不是在「亂撒你的銀子」,而是「在費用合理的前提內」,幫你快速有效率地買到所需要的服務或產品。如果你是一個有遠見、有魄力的老闆,「少省下一點錢」,卻能夠「換來很高的效率/穩定的品質」,應該是你所樂見的。
總之,身為一個上班族有很多的苦楚,但也有一個好處,就是「拿老闆的薪水來學東西」。比如說,若不是因為公司的關係,我哪裡有機會與拍片的導演、寫程式的老闆、辦活動的廠商接觸呢?我的薪水是老闆發的、廠商的酬勞是老闆給的,如果我能夠從中學到一點眉眉角角,那豈不是更棒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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