笑咪咪的層次1--像我這樣一個經辦35
職場其實是一個很大的修煉場。迄今十多年的職場生涯,我都是在公營行庫混飯吃;這種單位有三個基本的特質:
第一,工作相對穩定。你就算很糟糕很糟糕,糟糕到「沒有人敢把工作給你」的那種程度,也沒有哪個主管會把你開除。因為,大家都是領公家薪水,我何必因此而與你結怨?
第二,薪水相對很高。多高呢?這麼說吧!按照我自己的主觀估計,憑我現在的這點本事以及我的工作量來評估,如果把我放生到外面的世界,我的薪水如果能有現在的一半我都會偷笑了。
第三,因為工作相對穩定,薪水又相對偏高,這裡理所當然成了一個吃大鍋飯的世界。如果有誰真的認真工作,認真到「雖然長官不給我加班費、事情沒做完就不准我休假,連喪假也不准我請」我也甘之如飴?其動機,在邏輯上有三種可能:
一,「單純的責任感與服從性」。關於責任感,長官交給我的任務就是「我的」;做人要有責任感,所以我應該認真把它做好。關於服從性,長官要我怎麼做我就怎麼做,不需要也不應該去思考,更不能去挑戰「這樣做到底有什麼意義」。
二,「在工作中找到成就感」。反正目前為止我的人生並沒有什麼重要的目標值得我去追尋,也沒有什麼成就感的來源。那麼就把手上的公事努力做到最好。不但在心靈上有成就感,也會有「升官發財」這些外在的實質肯定。何樂不為?
三,「單純想要升官發財」。長官喜歡什麼,我就喜歡什麼;長官要我怎麼做,我就怎麼做。長官討厭民進黨,我就連迴紋針都不用綠色的。選舉期間長官要我替特定政黨造勢,我就去搖旗吶喊,義無反顧,絕不拒絕。畢竟,如果拒絕了,我就黑掉了。
總之,在這種體制下,基本上排除了「為了求生混飯吃而不得不為」這種「不可抗拒因素」。因此,人們的各種行為更能夠直接地反映出人們行為背後的動機、與真實的心理狀態。
在這樣的體制中,我從「一個人的笑咪咪程度」,揣摩出一點心得。
點我看《笑咪咪的層次2--像我這樣一個經辦36》。
點我看《像我這樣一個經辦》全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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