觀察與猜測:觀人這件事
聽。聽對方說話、聽出對方的話中有話、還要進一步察覺出對方自己都沒有意識到的弦外之音與肢體語言。 看。看對方的行為,包括顯而易見的行為、更包括看見對方行為背後的動機或情緒。 聽見/看見之後,試著學會見微知著。所謂的「見微知著」,比如說,如果有個男人會因為「好玩」而踢路邊的流浪狗,那表示這個男的很可能是個缺乏同理心的人。 但是也請注意。如果有個人對於流浪狗非常的有愛心,也並不表示這個人是一個很有同理心、所以處事圓融周到的人。 換句話說,「見微知著」並不是「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、下一分判斷」,而是包含著邏輯推論的成份在裡面。也因此,所謂的「見微知著」必須要小心運用。也因此,「見微知著」所得到的資訊可以當作「佐證資料」,但是不要拿來當成「做出重大決定的主要理由」。 把上面的那些技巧通通融合起來,就是進一個階段的「觀人」了。看一個人的長相、穿著可以判斷出一兩分,但是很容易出錯;再與這個人多聊幾句天,就可以多認識一兩分。每一次新認識一個人,就有意識地「觀人」;隨著年紀漸長、閱歷漸廣,自然正確率也就會有所提升。 這樣觀人所得的「認識」當然還是很淺薄、浮面,但是可以幫助我們提高求生機率、降低生存風險。